罚金拒履行,求职屡碰壁
来源: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9-03-06 浏览次数: 浏览

“陈法官,我送钱来啦,您看能不能快点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呀,因为这点罚金,找了好几个工作都因为这个污点而泡了汤。”2018年3月28日下午,在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一名男子一边说一边掏出两千元钱。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家住鲁山县张店乡某村的武某和孙某2016年3月初至7月间,多次利用深夜居民熟睡之机,采用溜门撬锁等手段于鲁山县城切得价值两万余元的电动车、山地自行车等财物。7月12日,正在作案的武某和孙某被鲁山县公安局民警发现并实施拘留、逮捕,12月底武某和孙某因屡犯盗窃罪被鲁山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7年武某刑满释放后就换了电话号码,自此四处逍遥,彻底把罚金的事儿抛在了脑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陈登级电话联系不到武某,送达的强制执行法律文书也是由武某家人签收。陈登级通过多种途径查询武某行踪无果,也未发现武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018年3月28日下午,武某突然来到法院找到执行干警陈登级主动要求履行法律义务。经过仔细询问才知道,原来春节过后武某决定重新做人,努力工作好好赚钱,就南下苏、浙地区打工。武某很快找到了一家待遇优厚的大公司,面试也通过正准备上班赚“大钱”的时候,却被告知拒绝录用,武某经过再三询问,才从这家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得知自己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按照公司规定是不能被录用的。心存侥幸的武某又尝试了多家公司,均被拒绝录用。这时候他才明白了“一朝失信,寸步难行”的道理,便立刻带着钱赶回鲁山,来到法院要求主动履行案款。陈登级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后,鉴于其已经履行完毕,便立即为其撤销了失信“黑名单”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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