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卫健委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
来源:平顶山市新华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3-06 浏览次数: 浏览

一、机构自查自评。

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照《平顶山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现场评价表》开展自评工作。

二、监督现场评价。

组织专家组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评价。

三、信用综合评定。

区卫健委根据现场评价、年度校验、投诉查处、专项检查、日常监督等监督管理工作中掌握的情况以及相关科室提供的信息报告,对辖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进行综合评定医疗机构信用级别。

四、建立信息平台。

建立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信息平台,为每个医疗机构制作了“依法执业信用二维码”,群众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可了解该单位的信用信息。设立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价和举报投诉栏目,方便群众投诉和评价,使群众享有对医疗机构执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信用挂牌公示。

便于患者选择优秀的医疗机构就诊。

六、表彰宣传引领。

召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工作授牌仪式,通过授牌仪式,宣传信用评价的意义,扩大影响,树立行业标杆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信用级别医疗机构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强化对信用级别“差”单位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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