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正在形成。
2018年4月19日下午,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子,急匆匆的来的新华分局注册大厅,他急切地要求我们工作人员帮他把公司移出异常经营名录。原来该负责人姓于,是新华区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老板,在新华区焦店镇从事宾馆、餐饮服务行业,平时因为诚信经营,服务质量好,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前一时期,刚刚洽谈好一笔百万业务,心里十分高兴,等待客人到来签订业务合同,心中正在盘算如何扩大服务项目,如何增加营业收入等计划。下午公司会计突然接到对方电话,说合同不签了,问其原因对方称,公司是失信企业,所以才出现上面的一幕。
新华分局注册股从服务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和对企业负责的精神,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由于这家公司2016年度未按时上报年报信息并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老于听后说,不是可以移出异常名录吗,工商同志,你就赶快给我移出吧!这份合同真的对我很重要,不能眼看一笔较大的单子黄呀。看到于老板急切的心情,新华分局工作人员首先给他讲解了企业年报的重要性,同时就如何进行年报和移出异常名录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最后于老板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说:“哎!没想到,原来我只注重公司的经营,没有注重企业年报和企业信用积累,差一点吃了大亏,以后我一定注重企业信用工作,同时教育员工也要诚信做人,诚信经营。”
通过此次事件我们不仅使企业认识到了年报的重要性,而且对企业也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不但提高了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也提升了工商的社会影响力。
(平顶山市工商局新华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