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联合惩戒失信政府,新官不理旧账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3-06 浏览次数: 浏览

近年来,平顶山市发改委积极统筹,紧密谋划,协调市中级法院、市委组织部、市工商局等相关单位开展处置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切实推动政府机构失信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003年6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史便等人诉宝丰县张八桥镇政府丰桥煤矿资产清算组、宝丰县张八桥镇人民政府欠款纠纷一案作出(2003)豫法民一终字第41号民事判決书,该判決书判決张八桥镇政府丰桥煤矿资产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付史便等人1545416.27元及利息,宝丰县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清算组偿还不足部分承担30%的赔偿责任。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于2005年1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并于2005年3月9日向上述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期履行,但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2014年5月14日市中级法院依法划拨了宝丰县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在金融机构的存款215000元,对于剩余部分,市中级法院多次催促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履行还款义务,但由于案件时间较久,张八桥镇相关领导已多次轮换,新的领导班子以时间过去太久、镇政府财政困难等多种原因为由推诿执行。

  2018年,市发改委联合市中级法院等部门开展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宝丰县张八桥镇政府欠款一案被我市纳入治理范畴。市发改委积极与张八桥镇政府沟通协调,并联络和组织张八桥镇政府和市中级法院多次召开三方座谈会。市发改委向张八桥镇政府宣讲了国家治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的最新政策,同时告知被执行人如其不履行还款义务,会将张八桥镇政府纳入失信政府机构黑名单,并依法依规对张八桥镇政府、镇政府法定代表人、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等采取多种限制性惩戒措施。同时,市中级法院也向宝丰县人大发送了司法建议,敦促其予以履行,并拟对张八桥镇法定代表人镇长文胜伟予以司法拘留。在市发改委和市中级法院联合采取多种惩处措施的情况下,该镇政府才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了执行和解,并于2018年8月16日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至此,这一长达十几年的案件得以执结,执行金额71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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