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十大举措》(下称《十大举措》)发布。《十大举措》系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与服务机制,为浙江省湖州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十大举措》提出,到2025年底,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运行,制定食品、药品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信用评价管理细则,实现信用信息归集覆盖率100%。到2027年底,信用评价体系全面覆盖各类经营主体,经营主体信用意识显著提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信用应用格局基本形成。健全完善信用承诺公示制度,制定并发布《信用承诺书》通用范本,覆盖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等重点领域,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公示信用承诺,将履行信用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在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归集整合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关键信用信息,形成经营主体“全景信用画像”,为信用评价和应用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坚持分级分类、包容审慎、数智赋能,创新信用治理理念,积极构建“通用+专业”“公共+行业”的信用风险分类模型,实现自动研判、动态更新,明确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对应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依据《浙江省诚实守信红名单主体联合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指引》,进一步拓展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应用场景,发布联合激励措施清单,制定发布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明确严重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惩戒期限。推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第三方平台等在各类场景中主动查询和使用信用评价结果,将其作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金扶持等重要参考依据,让信用从“无形资产”体现“有形价值”。鼓励和引导企业设立信用管理岗位,建立客户信用档案,防范信用风险,对客户信用、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债务偿还等进行全过程管理,深化“信用管家”“信用体检”等创新举措,支持多元信用服务业态。优化“信用修复零跑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驿站、信用合规服务站,为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信用服务,开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容缺受理、批量修复等举措,便利失信主体重塑信用,实现“一处受理,部门联动,多处修复”。坚持以信用为基础,通过集成检查事项、整合监管资源、优化随机抽查等举措,全面推行无清单不检查、无计划不检查、无风险不检查、无明确标识不检查(国家、省统一部署或属地发生突发事件除外),迭代升级“市监查一次”改革。
依托信用链技术整合产业链数据资源,有效拓展“信用+”(信用+品牌、信用+知识产权、信用+产业、信用+融资、信用+服务、信用+消费、信用+直播等)工具和手段,构建跨主体、跨环节的信用协同机制,推动信用链赋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弘扬诚信文化,推动形成全社会知信、重信、守信的良好氛围,凝聚高水平“信用湖州”建设的强大合力,全面推广诚信典型案例,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平,为信用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提供价值引领。
下一步,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以服务促监管,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以规范经营主体行为、健全信用制度为基础,着力构建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