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要求,扎实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近期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旅行社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两类重点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信用动能。
此次工作立足行业监管实际与发展需求,研究起草了行业信用评价指标,构建起涵盖经营合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投诉处理等维度的量化评价模型,为信用评价提供科学依据。在全面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建档基础上,最终完成1518家旅行社,3813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用评价,形成清晰的分级名录,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A级1002家、B级564家、C级2247家;旅行社中A级207家、B级1311家,两类主体均无D级失信主体。
作为推进行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此次信用评价工作彰显多重实践价值。在监管创新层面,通过"指标量化—数据筛查—分级定档"闭环管理,实现监管资源精准投放,对A级主体推行"容缺受理、减少检查"的激励措施,对C级主体实施重点监控,破解了传统监管"一刀切"难题,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在行业规范层面,评价指标为企业提供明确经营导向,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等合规管理,促使旅行社优化合同履约、投诉响应等服务流程。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信用评价为基础,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在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领域的应用,持续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快完善文化和旅游信用体系,为文化旅游强省建设筑牢诚信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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