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无锡市正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消费环境。2日,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则关于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坚持诚信生产经营的倡议书,倡议书向无锡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出“五要”措施。
一、生产经营资质要齐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资质(许可、登记或备案),悬挂于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依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食品生产经营资质核准的项目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生产经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食品。(例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项目是: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就不得从事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制售经营活动。)
二、人员规章制度要落实。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范,企业和有关单位要依法依规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例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食品质量承诺制度等。)
三、食品进货查验要登记。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合格证明文件,并保存相关凭证。企业还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对所购进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做到以下5个不进:一是渠道来源不明或者供货者相应资质不全的不进;二是标签、标识、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进;三是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以及感官性状异常的不进;四是超过保质期的不进;五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温度要求的不进。
四、生产经营过程要规范。规范食品生产和经营过程,从业人员做好健康管理,定期清理生产经营场所,定期维护加工设施设备工具等,“三防”设施保持良好,规范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领用和使用,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生产加工或者销售食品。严禁使用或经营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每天对库存食品或原料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按规定开展检验,确保产品合格后出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五、食品安全知识要普及。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积极参与和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全行业形成食品安全经营与技术交流的共享机制。